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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彌渡:基層服務型黨建助推鄉風文明建設

    2014年12月17日10:3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云南彌渡縣在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中,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從解決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入手,著力抓好壩區殯葬改革工作,使有限的耕地資源得到了盤活和利用,人居環境得到了改善,有效推進了鄉風文明建設。

    一、背景

    殯葬改革是破千年舊俗、樹文明新風、促社會和諧的系統工程,其工作落腳點是要改變幾千年的封建喪葬陋習。彌渡縣轄區有5個壩區鎮,在田間地頭共葬墳約13119 冢、占用耕地646.98畝,占用耕地總面積相當于一個中等自然村的耕地面積。近年來,彌渡縣壩區鎮每年的死亡人數在1200人左右,有近三分之一的逝者葬于農田之中,以每冢墳占地20平方米計算,每年將減少13畝左右的土地。一方面占用和浪費了大量耕地,對保護耕地十分不利;另一方面對壩區田園風光及人居環境破壞和影響較大,同時影響村莊規劃的落實,出現了死人與活人爭地、死人與活人共居的現象。2012年以來,彌渡縣對殯葬改革進行了研究部署,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群眾思想較為保守,易俗還需時日。由于中國人講求入土為安,幾千年來以土葬為主流,提倡火葬需要移風易俗,由于群眾傳統思想的影響和傳統葬制的社會慣性,需長久堅持引導工作,以求逐步移風易俗。二是項目資金缺口較大,工程進度緩慢。彌城鎮東山公墓建設項目、縣殯儀館建設項目、新街鎮東山公墓建設項目,規劃總投資3666萬元,現到位1190萬元,缺口2476萬元。三是縣城規劃區遷墳成本較高,工作難度較大。涉及縣城規劃區象山、錦屏山等墳墓搬遷遷入地點建設及回族公墓的選址征地工作較難,資金投入大,相關部門協調難度大,加之又是祖籍墓地,群眾思想觀念難以轉變,工作難度較大。

    二、做法

    (一)加強領導,細化責任落實。縣委、縣人民政府相繼出臺了《彌渡縣規范殯葬管理和推進殯葬改革實施意見》和《彌渡縣殯葬管理暫行辦法》,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縣長任組長的彌渡縣規范殯葬管理和推進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縣殯葬管理執法大隊,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執法工作;在壩區5個鎮設立殯葬管理執法機構,人員從鎮民政、土地、司法、林業等相關單位抽調組成,負責轄區殯葬管理和殯葬執法工作;在彌城鎮和新街鎮成立公墓管理機構,由鎮政府聘用專人負責公墓管理工作;村委會設兼職殯葬管理聯絡員,村民小組設兼職殯葬管理信息員,專項負責殯葬管理的日常工作,形成了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具體工作中,采取縣領導包鎮、鎮領導包片、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的五級責任制,在全縣構筑了上下一條線、縱橫連成片、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殯改工作組織網絡和運行機制。

    (二)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轉變千百年來的喪葬陋俗,樹立文明、健康、科學的喪葬新風,必須立足于思想教育,大力做好宣傳輿論工作。彌渡縣充分利用電視、報刊、門戶網站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規范殯葬管理和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注重發揮村(居)務公開欄作用,將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任務要求、殯葬改革法規政策等向社會公開。同時,緊緊依靠社會力量,充分發揮社會組織、行業協會、老年協會、紅白理事會等各類社會力量進行宣傳動員。開展“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從我做起”主題活動,引導城鄉居民樹立科學文明的殯葬理念;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以清明節等傳統節日為契機,進村入戶,面對面進行宣傳。積極宣傳黨和政府殯葬改革政策法規,宣傳占用耕地、林地修建活人墓、豪華墓對個人和社會產生的危害;宣傳樹葬、海葬等生態節地型葬法。發揮黨員干部先鋒模范作用,帶頭并積極做好親朋好友的思想工作,按規定做好整治,用實際行動說服教育群眾,營造了濃厚的氛圍,使殯葬管理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為開展殯葬改革工作打下了堅實的群眾基礎。

    (三)凝聚人心,發揮基層組織堡壘作用。村(社區)黨組織扎根于人民群眾,對每家每戶的情況都比較了解,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在化解群眾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上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把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煥發出來的政治熱情作為推動殯葬改革工作創新的強大動力,全力以赴推進殯葬改革工作。通過召開了村組干部和黨員會議、村民大會,宣傳遷墳的好政策和諸多好處。成立了以村(社區)黨組織為主的遷墳領導組,村黨總支一班人深入群眾,分頭到群眾家中做工作,工作阻力很大,做群眾工作1次不行2次,2次不行3次,這班人去了做不通,換一班人又去,講盡了千言萬語,磨破了嘴皮,挨家挨戶做工作。時逢大春生產,老百姓忙于農活,村黨總支一幫人充分抓住群眾一切空間時間召開群眾大會,白天不行,就晚上召開,千方百計做通群眾工作,獲得群眾的理解與支持,實現了百分之百的遷墳。

    (四)黨員干部帶頭,爭做殯葬改革“先行者”。俗話說“組看組,戶看戶,群眾看干部”,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是推動殯葬改革的核心和關鍵。干部帶頭移風易俗,老百姓自然會跟著學,反之,如果干部“帶頭”違反規定,也就沒有理由和資格要求群眾了。殯葬改革要想得到深化、取得成效,黨員干部必須帶頭。要破除幾百年來葬于田間地頭這個老傳統老規矩,大家又心有余悸,顧慮重重,因為多少年來,人們一直認為老祖宗的墳動不得,動了之后會影響下一代的家事運程,影響子孫發達,甚至會帶來災難。黨組織把殯葬改革當做錘煉黨員干部作風的“練兵場”,發揮黨員模范作用的“大舞臺”,要求黨員干部必須率先垂范作表率,帶頭貫徹落實《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黨員干部主動帶頭把自家祖墳遷走,帶頭推進殯葬改革,同時,積極走村訪戶,上門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真正做到以政策激勵人、以感情感動人、以典型引導人、以濃厚氛圍感染人、以快速推進之勢催促人,使殯葬改革工作得以順利推進。

    (五)群眾利益為先,殯葬改革深入人心。彌渡縣真正將殯葬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維護群眾殯葬權益上。在開展調研的基礎上,堅決按群眾意愿完善方案。2012年10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印發彌渡縣壩區墳墓搬遷實施方案的通知》,并于2012年11月啟動了壩區墳墓搬遷工作。要求各級干部必須把工作做到一家一戶,嚴禁強行“平墳”,并對3種類型的墳墓搬遷給予一定補助,遷墳補助標準:土堆墳1000元/冢,磚砌墳1500元/冢,石砌墳2400元/冢的標準補助給遷墳戶,合冢墳算1.70冢。墳墓搬遷后騰出的土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縣財政擠出有限財力800萬元建公墓,截止2013年10月,共完成投資395萬元,完成了公墓選址征地及進墓區道路建設工作,目前正在實施項目可研評審前期工作,公墓園區規劃有頤清園、頤福園、頤壽園、頤景園及公墓管理所,東山公墓可解決未來70年,近2萬個逝者的安葬需求。公墓規劃建設充分考慮不同民族、不同階層的群眾需要,合理安排片區(如預留“非正常死亡”等特殊群體片區),科學體現“塔葬”、“樹葬”、“花(草)葬”、“水葬”、“碑葬”等多種喪葬方式,真正達到“綠色公墓”的本質要求,除限制用地及墓碑規格外,林地公墓規劃采用“見縫插花”式,最大限度節約用地、保護林木和植被。公墓的數量和設置盡可能滿足和方便群眾。火化及火葬的推進充分考慮群眾的思想接受能力和經濟承受能力。

    (六)整合項目資金,抓實殯儀設施建設。殯葬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妥善解決好喪葬問題。積極整合民政、林業、農業、水利、扶貧、環保等相關項目和資金,增加殯葬改革的資金投入,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以鄉鎮為建設主體,采取政府出一點、部門整合一點、地方籌集一點、受益群眾投入一點等多元化投資方式,以點帶面,分期分批實施建設。建設地點在彌城鎮雙海村委會新村大地山,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50畝,計劃總投資965萬元,其中,縣財政配套465萬元,申請上級補助500萬元,截止2013年10月,縣級配套到位資金100萬元,省級配套福利彩票公益金到位180萬元。殯儀館建設包括火化告別廳、骨灰寄存用房、行政辦公用房、餐廳宿舍、焚燒塔等。項目設計最高殯殮服務能力達到每年2270具。

    三、成效

    (一)增強了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村(社區)黨組織決定抓住這次殯葬改革的機遇,破除千年陋習。把“殯葬改革”工作作為檢閱黨組織戰斗力和凝聚力的“主戰場”。通過召開了村組干部和黨員會議、群眾大會,黨員干部帶頭深入群眾,分頭到群眾家中做工作,由于沖鋒在前、吃苦在前、群眾工作做在前,最終得到了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打通了聯系群眾的“最后一公里”。比如新街鎮大馬房村,大馬房村位于彌渡壩子中上部,全村176戶,648人,設立一個支部,現有黨員19人,自古以來,死了的人都埋葬在村前村后、田間地頭,形形色色的墳墓把整個村莊圍住,一眼望去,只見墳地不見村子,死人跟活人爭地,活人與死人共居,村民夜里不敢歸家,早晨上學的孩子需要護送,特別是剛埋下的死人臭氣薰天,使人難以呼吸,這一切成為了一道奇異的景觀。由于村黨總支、黨支部發揮了堅強的戰斗堡壘作用,終于啃掉了這個硬骨頭,破除了千年的陋習。大馬房村實現百分之百遷墳,共遷出墳墓672冢,騰出了近20畝土地。通過一事一議,結合大馬房村規劃,村民會議決定,安排19戶(戶均0.30畝)的宅基地,同時將靠路邊的土地安置了8間鋪面作為村集體“紅色股份”,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在遷出墳墓的村前的9.3畝土地上,建起了黨員活動室、村組辦公場所、燈光球場、文化廣場,昔日村頭鬧鬼地,如今成了村民休閑娛樂好去處。

    (二)解決了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深入推進殯葬改革、降低喪葬費用是當前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和反應強烈的問題。該縣緊緊圍繞這一熱點難點問題,以“解民憂、辦實事”活動為載體,最大限度保障群眾基本殯葬需求。一是鼓勵群眾主動參與殯葬改革,切實突出群眾主體,維護群眾利益。二是將遷墳和火化補助落到實處。縣民政局對具有該縣常住戶籍的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死亡后實行火化每具補助1000元。對3種類型的墳墓搬遷給予一定補助,截止2014年4月共搬遷墳墓4087冢,兌付遷墳補助款510萬元。三是盤活了土地資源。彌渡縣的壩區墳墓搬遷工作,整理出土地169.15畝,盤活并增加了有限的耕地數量,抑制了不合理的耕地使用方式,將各類被當做墳墓占用的不可再利用土地變成可再開發利用的資源,實現了“閑地生金”。該縣把落實好殯葬惠民政策作為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的重要載體,進一步強化為民、惠民、利民、便民的服務意識,更加關心群眾、關注民生,真正把惠及人民群眾的好事做好、實事做實。

    四、探討

    彌渡縣推進殯葬改革的做法,思路清晰,舉措有力,收到了初步的效果,這一做法的成功,給推進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和做好群眾工作帶來了不少啟示。

    一是只有群眾需要,黨組織發揮作用才更有意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其根本在于讓人民群眾過上好日子,不斷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數,黨和國家的主要任務就是在這一過程中,不斷發現人民的新的需求,不斷改進、不斷完善。黨組織要發揮作用,也必須順應大多數群眾的現實需求和主觀愿望,讓黨組織發揮作用的過程從牽著人民群眾走到人民群眾主動表達訴求和愿望。從而在黨組織充分發現群眾需求的同時與群眾的主動訴求形成良性互動,黨組織的作用才能更好發揮,黨組織的存在也才更有意義。彌渡縣的殯葬改革工作也正是如此,黨組織了解到了群眾的現實需求,同時也摸清了部分群眾的想法與現實需求的矛盾,正是抓住和解決了群眾的這一矛盾,黨組織的作用和“被需要”才得以凸顯。

    二是只有維護群眾利益,才能做好群眾工作。“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必須堅持走群眾路線,緊緊依靠群眾,把群眾的利益放在心坎上,才能得到群眾的支持。彌渡縣殯葬改革是貫徹落實群眾路線的一次生動實踐,實實在在地深入群眾,真真切切地融入群眾,理解他們,知曉他們,關心他們,幫助他們,只要有了群眾的理解與支持,只要有了群眾的積極參與,再大的困難也能戰勝,再難的工作也能做好。

    三是只有領導干部主動作為,才能贏得群眾的支持。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領導干部主動發揮作用,是職業的需要、是國家的需要、也是時代的需要,更是人民群眾的期盼。殯葬改革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的民生工程,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各級黨委、政府把該項工作列為重點工作,合理調配、扎實推進,最終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擁護。

    (責編:秦華、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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