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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準落實三項機制 激發干事創業活力

    ——解決干部隊伍中不作為慢作為問題的調查與思考

    中共陜西省武功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王高鋒

    2017年05月23日13:4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省委、市委出臺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直面改革難點,劍指時弊要害,對于營造風清氣正、人心思進的政治生態提供了基本遵循。組織部門作為直接推動者,要堅決貫徹執行,全面對標、全面覆蓋,不搞變通、不打折扣。近期,我深入走訪基層干部群眾,找問題,查癥結,議措施,為精準落實“三項機制”、激發干部隊伍活力奠定了基礎。

    一、存在問題

    從調研總的情況來看,武功縣干部隊伍心齊氣足,群眾認可度較高。但是,對比新常態仍有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不作為問題。少數領導干部有等靠思想,對中央和省、市、縣委決策部署缺乏深入思考,思想懶惰,行動遲緩,辦事拖拉。一些中層干部工作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按部就班、平推平庸。有的干部有功利思想,對需要協作完成的工作,不愿主動參與、牽頭。有的干部大局觀念不強,對職責邊界上的事推諉扯皮,對統一安排任務能躲就躲,致使一項措施出臺后,僅督查落實就花了大量人力、精力。

    二是慢作為問題。一些干部執行力不強、缺乏激情、辦事效率低下、工作不扎實,在一些具體事務處理上沒能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個別部門中層干部,官本位思想較重,對群眾要求解決的事項表面應付,重書面答復,輕實際處理。少數干部宗旨意識不牢、服務觀念不強,執行任務不堅決,見困難的工作就推,攻堅克難意識有待強化。

    三是怕作為問題 。一些干部面對改革發展和脫貧攻堅任務,沒有先例的事不敢干,不敢啃“硬骨頭”,缺乏攻堅克難的勇氣、敢闖敢試的銳氣、爭創一流的志氣。少數執法監管部門干部對法律法規和責任清單規定的監管事項不主動履行職責,怕執法辦案出錯追責;一些鎮辦干部面對信訪維穩問題,擔心說錯話、落實不到位出現新矛盾,回避矛盾,聽之任之。

    二、原因分析

    上述問題,雖有個人主觀原因,但歸結到底還是約束干部、保護干部、激勵干部的有效機制不健全。

    一是激勵干部錯位,內在動力不強。表面看,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后,一些干部以守紀律、講規矩為由,出現廉而不勤問題,干事創業動力不足突顯出來。但從本質上看,內在動力不強問題由來已久,是改革措施未跟進的問題。長期以來,一些單位在對干部表彰獎勵上,偏重授予榮譽等精神鼓勵,物質獎勵力度不大,評先選優往往與提拔重用 “兩張皮”、不掛鉤,甚至一些單位在評先選優上搞人情安排,平衡照顧,久而久之失去公信力,對干部的鼓勵激勵失去了應有分量,挫傷了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二是約束干部空位,外部壓力不夠。長期以來,對干部的約束懲戒多限于誡勉談話、違法違紀處理等常規措施,能上能下停留在口號上,下的依據和程序不規范,從而導致一些干部錯誤地認為職務就是待遇,“只能上不能下”,“在其位不謀其政”,在謀發展、抓落實上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四平八穩,庸庸碌碌,嚴重影響了黨和人民的事業,損害了干部隊伍的形象。

    三是保護干部缺位,創新活力不足。一些干部對嚴格監督管理與擔當負責的理解有偏差,心存顧慮,畏首畏尾,不敢擔當作為,決策怕擔責、落實怕出錯,產生“為官不為”現象。究其原因,長期以來對干部錯的性質沒有清晰界定,合理容錯的從政環境沒有形成,及時糾錯的工作機制不夠完善,鼓勵探索、寬容錯誤的氛圍沒有形成,致使有的干部缺乏主動作為的勇氣、創新作為的魄力,怕擔當,認為干多了怕出事,干還不如不干,多干還不如少干。   

    三、對策思路

    用好“三項機制”,關鍵在精準,根本在實效。必須從深化改革入手,從鋼化制度做起,做到干部下之有據、容之有度、獎之有力。

    一要聚焦“三位一體”,完善“鼓勵激勵”機制。要堅持綜合施策,多點發力,解決干部干事創業動力不強的問題。一是在精神上大力鼓勵。結合目標責任考核,設立“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優秀獎”、“突出貢獻獎”、“招商引資獎”、“扶貧攻堅先進獎”;每年在全縣評選表彰15名“奮力爭先”的優秀科級干部、30名“愛崗敬業”的基層一線公務員,樹立先進典型,進行大力宣傳。二是在物質上重金獎勵。將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考評、扶貧績效考核、重點工作考核、招商引資,獎金納入縣財政預算,對獲得重大項目建設一等獎的鎮辦(社區)和縣級部門、獲得重大項目建設先進個人進行重獎。三是在政治上優先提拔。去年以來武功通過運用“三項機制”提拔重用了10名干部。今后重點對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評選出的“奮力爭先”優秀科級干部、“愛崗敬業”基層一線干部優先提拔使用,對在脫貧攻堅實績突出的第一書記、駐村干部,優先提拔重用,真正讓想干事的人有機會、能干事的人有平臺、干成事的人有位子。

    二要突出“四項重點”,健全“容錯糾錯”機制。要認真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六個區分”原則,樹立為擔當者容、為創新者容、為實干者容的鮮明導向。一是嚴把容錯糾錯標準。嚴把“十一個方面”可容錯情形,厘清失誤與失職、敢為與亂為、負責與懈怠、為公與為私的關系,劃清“容什么、為誰容、糾什么、怎么糾”的界限,做到政策落實不空、不虛、不偏。二是細化容錯糾錯措施。突出保護改革者、鼓勵探索者、寬容失誤者、糾正偏差者、警醒違紀者,結合武功縣情和基層實踐,細化在民主決策、先行先試、創造性工作、服務企業、落實政策、維穩處突、化解矛盾等方面進行容錯糾錯的實踐標準和操作辦法,確保容錯糾錯的操作性和公信力。三是用好保護澄清機制。及時落實的“六項具體措施”,區別主觀原因與客觀條件,把不作為、亂作為與因客觀條件導致的問題區分開來,支持干部敢于擔當,寬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誤,消除干部思想顧慮,鼓勵干部積極作為。四是堅持紀律挺在前面。依紀依規,用好約談、請示報告等日常監督管理手段,抓早抓小,及時糾錯,確保干部正確履職,提高干事創業積極性。

    三要突出“三個環節”,構建“能上能下”機制。要著力解決干部干事創業外部壓力不夠的問題,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一是量化“下”的標準。明確對“目標責任考核、黨的建設、扶貧攻堅、縣域發展、維穩綜治、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工作”七類工作中履職不力、干勁不足、進取意識不強的干部進行調整,今年先后對兩名科級運用下了措施。二是細化“下”的程序。明確用好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等五種“下”的調整方式,進一步細化、量化干部“下”的操作程序、責任與紀律的具體措施,使政策規范明確,便于操作。三是留出“上”的機會。對“下”的干部,要實施重點幫教,采取組織集中培訓、召回跟班學習、定期談心談話等措施促其轉變思想作風、提高履職能力,在經過一定期限考驗條件成熟后,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任免程序,重新啟用。

    四要突出“三個運用”,確保“三項機制”實效。落實好“三項機制”,關鍵在強化運用。一是強化程序運用,制定《運用三項機制選拔任用干部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制度,嚴格操作規程,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指標,對部門特色工作、臨時重點工作的全覆蓋納入,確保考核獎評工作與干部工作無縫銜接,使三項機制精準落地。二是強化導向運用。著力放大“三項機制”的導向作用,創新以考促學、提問式授課、智慧黨建平臺互動等形式,分層抓好“三項機制”的學習培訓,把黨員干部學習情況和工作表現納入積分制管理,在干部選拔任用、評先選優、表彰獎勵各環節彰顯“三項機制”運用,著力形成能者上、錯者容、庸者下的導向。三是強化追責運用。落實“三項機制”的考核運用,堅持下抓兩級,夯實主體責任,強化督查指導,從嚴問效追責,扎實推動以“三項機制”為核心的干部制度改革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責編:高巍、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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