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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黨建>>“全國城市基層黨建創新案例”征集評選活動

    福建龍巖市:發揮“在職黨員回家”工程抓手作用 推進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

    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

    2018年10月15日08:3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一、背景與起因

    近年來,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市人口數量迅速增長,城市建設與管理、社會供求矛盾、新的經濟業態、互聯網的滲透、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等城市基層治理的新挑戰,使城市基層黨建成為新時期的重點工作之一。

    城市基層黨建是整體性和系統性黨建,縱向涉及市、縣(市、區)、街道、社區、小區等層級,參與的主體多;橫向涵蓋在城市范圍內的各行業、各領域黨建工作,牽涉的范圍廣;內容包含提升城市黨組織的組織力、創新體制機制、整合黨建資源并向基層下沉、引領基層治理等,承擔的任務重。這就決定我們必須找到適合城市基層黨建特點的有力抓手,形成人人有參與、事事能落實的工作新模式。

    散居在城市中的在職黨員,工作崗位分布在中央、省、市、縣(市、區)、街道、社區、小區等層級的單位中,遍布在各行業、各領域里,從事著黨建、管理、建設、服務等工作。他們在社區(小區)中的交融和先鋒模范作用,決定著“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為民服務工作”是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最合適的抓手。

    2014-2016年,全國組織部長會議要求深入開展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為群眾服務工作;2016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要求“落實黨員到社區報到、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探索這項工作可復制的成熟模式迫在眉睫。

    二、做法與經過

    2015年7月份以來,龍巖市傳承紅色基因,用好古田會議確定的“支部建在連上”等黨建經驗,探索出了一條簡便易行、能復制、有實效、可持續的路子,有效解決了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難到位、活動難組織、作用難發揮、工作難持續”4大難題,構建了在職黨員“工作在單位、活動在社區、奉獻雙崗位”的新機制。

    1.多措并舉解決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難到位”問題,確保“下到位”。一是領導示范引領,解決難發動問題。一方面,進行全方位的宣傳動員,在全社會營造好氛圍。另一方面,市委領導和人大、政協主要領導親自帶頭,各級黨組織領導及時跟進并督促所屬黨員按時報到。二是實行“線上線下”雙報到,解決難組織問題。確定在職黨員“居住地在社區的到常住地社區報到,居住地不在社區的到單位結對共建社區報到”的報到原則。在職黨員在“黨員進社區信息平臺”報到后;持單位黨組織開具的《報到證》到社區完成線下報到。三是通過信息比對,解決難核實問題。通過“龍巖市在職黨員進社區信息平臺”檢索比對,掌握在職黨員的報到狀態。四是發揮基層單位黨組織的作用,解決難推動問題。明確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的組織和督導職責,建立機制,促使其督促所屬黨員按時報到。截至2017年底,全市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率達99.97%。

    2.創新辦法解決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難組織”問題,確保“動起來”。一是建立“立體網格”,解決黨員難管理問題。借鑒“支部建在連上”的做法,在社區建立了縱向由黨組織統領、橫向由志愿服務隊牽頭、以在職黨員為主體的“立體網格”,將進社區報到的在職黨員編入新的組織體系。截至2017年底,我市已組建社區網格臨時黨支部1119個、志愿服務隊737支。二是發揮社區“主持人”職責,解決服務難組織問題。截至2017年底,全市社區設置和發布服務崗位3957個、收集結對幫扶信息3649條、征集微心愿7732個,靈活開展定點服務、組團服務、主題服務等活動。三是建立服務確認機制,解決服務難到位問題。要求黨員將線下服務情況通過信息平臺提交社區黨組織審核;社區黨組織找黨員服務對象或組織者核實后,對服務情況給予確認,以避免出現黨員進社區服務應付了事的現象。四是建立“線上線下”聯動機制,解決服務難落實問題。將“信息平臺”線上的實時監督和線下“立體網格”督導相結合,建立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等聯動機制,引導黨員進社區服務群眾。截至2017年底,全市在職黨員進社區服務率為99.95%,

    3.群策群力解決在職黨員進社區“作用難發揮”問題,確保“出成效”。一是組織爭當“五個先鋒”活動,發揮在職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組織在職黨員進社區爭當模范居民、民情收集、政策宣傳、糾紛調解、志愿服務等“五個先鋒”。截至2017年底,全市在職黨員進社區認領服務崗位5.9萬余個、結對幫扶3045對、認領微心愿5763個、進社區34.6萬人次,解決問題3.2萬多個。二是開展結對共建工作,發揮共建單位對社區黨建的促進作用。安排市(縣、區)890個單位與全市132個社區黨組織開展結對共建。截至2017年底,全市開展集體活動4491場,啟動共建工作項目2770個,從人才、技術、物資、資金、陣地等方面支持社區黨組織建設。三是實施領導掛鉤制度,發揮領導的引領作用。120名市(縣、區)委領導、人大和政協主要領導掛鉤聯系82個社區,在協調解決社區發展、公益事業建設的同時,總結好做法好經驗,以點帶面,推進工作。四是建設服務平臺,發揮職能部門的基層服務功能。實施“紅土幸福社區”建設工程,由職能部門牽頭,搭建社區服務平臺,推廣居家養老、4點鐘學校、調解工作室等社區服務項目。目前,全市社區共設立在職黨員工作站、黨群工作室等服務點113個,開展“黨員服務隊”等組團式服務1021次,開展文明創建、關心青少年等主題活動2752次。

    4.強化保障解決在職黨員進社區“工作難持續”問題,確保“可持續”。一是嚴格考評問責,強化制度保障。建立報到登記、服務記實、溝通反饋、評價激勵、調研督導等制度,將在職黨員進社區服務情況作為各級黨組織書記黨建述職的重要內容,作為各單位文明創建、績效管理、綜治和黨建目標管理考評、黨員評優評先、晉級晉職和推選“兩代表一委員”的重要依據。2015年以來,我市對該項工作情況進行了持續通報。二是建設信息平臺,強化技術保障。建立“龍巖市在職黨員進社區”信息平臺,通過分級管理、過程控制、信息采集、數據共享、檢索比對等功能,實現科學化、精細化、便捷化的管理和監督,解決在職黨員報到和服務情況難核實等問題。三是明確部門職責,強化組織保障。明確組織部門主抓制度設計、統籌推進,文明辦、民政部門主抓服務搭臺,政法委主抓網格化建設,黨工委、教育工委主抓所屬黨組織和黨員的督導,各共建單位集中人力、財力、物力為社區和群眾排憂解難,形成協同運作機制;街道和社區黨組織在線互動,共同管理。四是推動資源下沉,強化物質保障。實施城市社區黨建“四有三創”(讓社區有人員、經費、服務場所、服務平臺,建設服務型社區黨組織、平安和諧社區、文明幸福社區)標準化建設,大幅度提高社區干部待遇,確保每個社區財政性保障經費不低于13萬元,讓社區有條件開展工作和服務群眾。鼓勵共建單位從人才、物資、資金等方面支持社區黨組織。

    通過實施“在職黨員回家”工程,發揮在職黨員在增進居民交流互信中的“催化素”作用、在提升社區(小區)黨組織組織力中的“脊梁骨”作用、在擴大黨在城市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中的“培育員”作用、在推動黨建融合中的“助推器”作用、在推動黨建資源向街道社區下沉中的“潤滑劑”作用、在提升社區(小區)治理水平中的“領頭羊”作用,把“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為民服務工作”打造成為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工作的有力抓手。

    三、成效與反響

    截至2017年底,我市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率和服務率分別達到99.97%、99.95%,工作模式日趨完善,已在我市社區全面鋪開和持續實施,成為了城市基層黨建的有力抓手。

    1.強化了街道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一是壯大了工作力量。37455名在職黨員進入全市132個社區報到,改變了原來社區黨建工作組織者和參與者主要是離退休和下崗失業黨員的局面。二是豐富了工作內容。在職黨員發揮聰明才智,集聚人脈資源,改變了原來社區黨建工作形式單一、內容貧乏的局面。如在職黨員策劃、組織、推動《“章”口就來》網絡直播欄目,得到了廣大群眾的喜愛。三是進一步團結了群眾。截至2017年底,全市在職黨員進社區認領服務崗位5.9萬余個,結對幫扶3045對,認領微心愿5763個,解決問題3.2萬多個,群眾交口稱贊,社會高度認可,增強了黨組織的凝聚力。

    2.擴大了黨在城市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組織覆蓋方面,在職黨員回小區引領黨員亮身份,全面摸排、匯集居民黨員,組建1250個小區“兼合式”黨組織,構建了“社區黨組織-小區黨組織-樓宇(樓梯)黨小組-居民黨員”組織體系,實現小區黨組織全覆蓋。同時,在職黨員認領黨建指導員、聯絡員等崗位,在商務樓宇、商圈市場等新興領域幫助成立了19個非公企業黨支部、24個社會組織黨支部。工作覆蓋方面,在職黨員推動了黨的基層組織活動方式的創新,小區黨組織“三會一課”與建制式黨組織實現有效對接,加強了居民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凝聚了小區共建共治共享的共識;參與策劃、指導、培育了商圈“誠信黨建”“鄰里互助”等黨建項目。

    3.促進了黨建融合。一是促進了小區自治主體間的融合。在職黨員在小區組織、宣傳、凝聚和服務鄰居群眾中,讓業主間成為了熟人、朋友,成立了489個“紅色業委會”,共同投入到建設“紅色幸福小區”的實踐中。二是促進了不同層級單位間的融合。中央、省屬駐巖單位、市、縣(市、區)有關部門、街道(鄉鎮)、社區、小區間,平時少有交集。在職黨員進社區(小區)報到后,增進了黨員間的交流,促進了單位間的合作,凝聚了推進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合力。三是促進了區域融合。在職黨員作為黨建聯席會議成員和聯絡員,助推社區(小區)與單位、行業及各領域黨組織組織共建、工作共商、資源共享、活動共辦、文明共創、平安共筑。截止2017年底,全市已簽訂共建協議890份,各單位黨組織到社區(小區)開展集體活動4491場,啟動共建項目2770個,完成共建項目2533個。

    4.推動了黨建資源向街道社區下沉。一是推動黨建力量向城市基層下沉。截止目前,全市37455名在職黨員進社區(小區)報到,120名市(縣、區)委領導、人大和政協主要領導掛鉤82個社區,組建55個城市社區黨建工作指導小組,選派15名機關黨員干部掛職社區第一書記,增強了街道社區力量。二是引導資源向基層下沉。在職黨員認真履職,落實好城市社區黨建“四有三創”標準化建設等有關政策,引導人才、資金、陣地、物資等資源下沉到街道社區。2017年以來,全市新增社區用房面積2.69萬平方米,財政每年新增社區經費6650萬元。三是打造載體促服務下沉。在職黨員在社區(小區)“紅土先鋒黨員”工作室中,開展定點、組團、主題服務等活動,引領各類組織做好服務群眾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社區設立黨群服務中心、黨代表工作室、黨員勞模工作室等服務點113個,開展“黨員服務隊”等組團式服務1021次,開展紅色教育、民俗節慶、文明創建、關心青少年、關愛空巢老人等主題活動2752次。

    5.提升了社會治理水平。一是當好模范居民。在職黨員帶頭履行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約,配合物業管理,以一人帶好一家,以一家帶動一群,引領共建美好家園。在我市成功創建第五屆全國文明城市過程中,在職黨員帶頭入戶宣傳,提升市民的知曉率和支持率;配合社區、有關部門調解處理矛盾糾紛;積極參加文明勸導、環境整治等志愿服務,發揮了基礎性作用。二是引領小區治理。截止目前,已有3.7萬多名在職黨員回小區報到,有2名廳級、161名處級、1228名科級在職黨員回小區任“兼合式”黨組織書記(第一書記)和委員、參選業委會主任和委員、黨小組長和樓棟(梯)長,引領小區治理。三是帶頭服務促提升。在職黨員認領5.9萬余個服務崗位,組織481支志愿服務隊,認管社區(小區)公共服務空間、責任區(點),在服務居民的同時,團結和引導居民共建共治共享。

    四、經驗和啟示

    1.領導示范引領是推動工作的關鍵。市委將“探索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為群眾服務工作‘龍巖模式’”寫入龍巖市第五次黨代會決議;歷任市委書記帶頭,各級黨組織主要領導示范引領,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到社區報到和服務,是我市“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為群眾服務工作”成功開展的重要經驗。城市基層黨建工作關聯主體多、覆蓋范圍廣、承擔的任務重,涉及重大體制機制改革、人財物調整等內容,必須列為各級黨組織的重點工作,由主要領導親自推進。

    2.開拓創新是解決難題的基本方法。我市通過率先提出“黨員回家”理念、確定“回居住地社區報到”的原則、建設信息管理平臺、“線上線下雙報到”辦法、建立立體網格、實行服務確認機制、將結對共建作為工作的組合拳等系列創新,有效解決了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難到位、活動難組織、作用難發揮、工作難持續等難題。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是新課題,是系統黨建和整體黨建,難點多,任務重,必須解放思想,創新觀念,優化體制機制,探索新模式新方法,方能有序有效推進。

    3.建立機制是工作順利推進的保障。我市將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和服務情況作為其評優評先、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將各單位黨組織工作組織情況作為其文明創建、績效管理、綜治和黨建目標管理考評的重要內容,確保工作持續推進。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推進,必須明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職責,建立獎懲機制,強化考評、統籌推進。

    4.可持續可復制是工作的生命所在。我市將“群眾所需”和“黨員所能”結合起來,形成了較完善的工作模式,確保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為民服務工作取得較好的成效,已在我市全面鋪開和持續實施。在城市化進程中,我國的城市人口將不斷增加,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探索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可復制的經驗和做法,不斷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五、探討與評論

    中組部《組工通訊》、福建省委《八閩快訊》、福建《組工信息》等刊物先后介紹了我市的經驗,中國組織人事報、新華網、福建日報等媒體均對我市相關做法進行了報道。我市相關做法2017年被福建省直機關工委評為黨建創新案例一等獎,2018年《福建省龍巖市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為群眾服務工作情況分析報告》被選送中組部。社會各界普遍認為我市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為民服務工作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1.具有鮮明的特色。傳承了紅色基因,將古田會議確定的“支部建在連上”等黨建經驗應用其中,將服務群眾“四點工作法”提升為在職黨員進社區爭當“五個先鋒”活動。

    2.具有創新性。通過系列創新,解決了難題,推進了工作。

    3.具有可持續性。通過建立機制、明確職責、嚴肅規矩、嚴格通報、強化結果應用等形式,持續開展該項工作已無明顯障礙。

    4.具有可復制性。成效明顯、群眾支持,具有較好的科學性、系統性和操作性,形成了較完善的模式,標準化程度較高,已在全市普遍開展。

    (責編:宋晨、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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